8月17日下午,我院副教授、省律师协会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员陆敏应邀赴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讲座。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市人大负责人及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本次讲座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施行,黔南州建州70周年之际,意义特殊。讲座系统梳理了法典编纂历程与时代背景,从政治、社会、发展、体系、国际五个维度阐释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并结合黔南生态资源禀赋、典型案例,针对性解读法典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核心编章的重点条文,深度讲解生态监督、碳汇交易、物种保护、民生生态保障等贴合地方发展的法治内容。


本次专题讲座内容详实、案例鲜活、贴合实操,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指导性。通过此次讲座,有效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法治内涵,搭建起校地法治交流的良好平台。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发挥专业智库优势,深耕生态法治研究与宣讲服务,助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