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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合作交流座谈会顺利举行

时间:2026-05-15 来源: 浏览:

5月11日,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副主任黄静、监督部王琳琳一行到访法学院,双方举行交流合作座谈会,聚焦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就如何更好将学院社会服务功能与企业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进行深入探讨。院党委书记邵新顺、院长曹务坤、副院长宋昭澜,阳明廉政思想与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王伟,产教融合中心专任教师刘杰共同出席座谈会。会议由曹务坤主持。

邵新顺对乌江公司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他指出,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在阳明廉政思想研究等领域形成了突出的理论和人才优势。学院高度重视与实务部门合作,今后将把社会服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产教融合、智库支持等方式,推动法学教育、廉政研究与企业治理实践同频共振,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曹务坤详细介绍了我院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研创新等方面的成果和优势,并着重强调,学院在廉洁文化研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完全有能力为乌江公司廉洁建设提供智力服务和理论引领。他还就后续双方合作的初步框架和思路与对方进行了交流,表示要将学院的社会服务职能切实转化为助力企业发展的具体行动。

黄静系统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以“思想铸廉、教育促廉、监督守廉、阵地育廉、文化润廉、特色塑廉”六大工程为核心的廉洁文化建设实践。她表示,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企业治理难题的必然选择。她期待与我院在廉洁文化建设上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进一步把企业的社会责任做深做实,借助学院的理论和人才优势,提升廉洁教育的实效和创新能力。

阳明廉政思想与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王伟介绍了中心致力于将阳明文化与廉政思想有机结合、一体研究的特色,强调中心是我院发挥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平台。他表示,中心科研机制成熟、人才优势明显,已形成一系列高质量研究成果,愿积极投入到与乌江公司的合作中,为企业的廉洁文化建设贡献学术力量。

双方在廉洁文化课题研究、廉洁教育资源开发、共建廉洁教育实践基地等方面达成了多项合作共识。双方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到访交流为契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廉洁文化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深度融合,共同打造廉洁文化的乌江水电样本,使阳明文化绽放新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