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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民法典合同编适用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讲座

时间:2021-11-10 来源:法学院 浏览:

(法学院 图文/报道 邱罗娇)为凝聚“学术立校”共识,共担学术发展使命,11月9日下午14时30分,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在立德楼110报告厅举办了“鼎新学术文化节”、人文论坛讲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罗昆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精彩学术讲座——《民法典合同编适用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讲座由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曹务坤主持,法学院教师、学生70余人现场聆听,800余人次线上参加。



罗昆围绕实务界和学术界争议的疑难问题,从八大方面对《民法典》合同编中的问题进行了分享交流。第一,通过比较《民法典》合同编和《合同法》相关条文,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为例,阐述了民法典时代合同编适用范围的变化。第二,从合同订立方式的三种不同观点入手,围绕产生背景、制度功能、内涵外延三个方面,结合国内外规定,阐述了预约合同的认定和效力问题。第三,解读了《电子商务法》和《民法典》中有关电子商务合同的条款,阐述合同成立时点约定的两种路径和合同成立必要条款的前提性问题。第四,以循坏买卖为切入口,介绍了合同类型解释。第五,总结了民法典有关情势变更规定的变化,重点分析了不可抗力、重新协商、程序控制、仲裁机构等方面,阐明了情势变更的制度意义和基础条件。第六,从适用对象、规范内容、终止时间三个方面介绍了合同司法终止问题,同时通过举例提出该制度尚未解决的问题。第七, 指出了《民法典》对消费欺诈的系统规定解决了消费欺诈体系冲突问题,体现了消费欺诈的多元私法效果。第八,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讲授了自始法律不能与违法悖俗无效问题。



讲座尾声,罗昆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做了精彩的解答。曹务坤对罗昆的讲座作了点评。同学们对此次讲座表示受益匪浅,给师生们在研究合同编相关问题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