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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本科实践教学专题研讨会

时间:2023-05-25 来源: 浏览:

为规划和加强我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才技能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法学院于2023年5月23日在文德楼310举行本科实践教学专题研讨会,法学院院长陈玉梅、副院长曹务坤、教务科、法学系负责人共同参会。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曹务坤教授主持。经过认真商讨研究,会议形成以下几个决定。

1.建立法学院实习管理分工机制

在学院就业中心领导下,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学院成立实习管理齐抓共管机制。具体分工为:

院长陈玉梅:负责法学院学生实习总体安排、单位考察、校企深度融合、监督管理

副院长曹务坤:负责法学院学生实习教育教学、校企深度融合

系副主任何鹏:负责法学院学生实习执行安排、单位考察对接、校企深度融合、学生稳定、应急事件处理

法学系其他负责人:积极参与学生实习指导工作,协助教务科、学生科处理实习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情况

二、法学院2023年度实习情况

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务处《关于2023年暑期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学院2023年暑期需参加实践教学的专业学生有两个类别:

2020级毕业生专业实习,共计153人需进行专业实习。

2021级学生社会调查与实践,共计160人需进行社会调查与实践。

法学系和学院教务科要在院领导的指示下,提前拟定好社会调查与实践方案、大纲和计划,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实习辅导。

三、实习工作方案安排

会议强调,由于本年度2020级法学本科个专业方向学生的实习工作即将开展,为了更好地了解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保障实习工作顺利进行,在暑假期间,学院将安排院领导对实习单位及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其次,法学院要与各实习单位充分沟通协商,共同均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学院与实习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共同管理教育学生,随时保持对学生实习情况的关注。

再次,学院应当严格管理,不能与任何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法学系相关负责人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将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最后,学院应当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做到完全按照我校的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对学生、单位进行巡视,处理实习情况。


会议强调,法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的通知要求,以实现职业教育培养为工作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为基本环节,以教育教学为核心部分,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专业提升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积极有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以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